首页 - 法务指南 - 婚姻家庭 -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处理原则是怎么样的?
发表于:2015-03-03阅读量:(2771)
一、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同居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的区别,根据同居方式的不同,在抚养权上有着些许不同。
同居的方式有三种: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均有配偶的同居。下面就三种不同的同居方式,谈一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子女抚养权归属
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上和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无任何区别。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处理,戳这里?《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如何抚养》
(二)已婚者与他人同居的,子女抚养权归属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三)双方均有配偶的同居,子女抚养权归属
此种情况下,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此时就重点考虑双方的情况,如,一方是否有子女、一方对孩子的接受情况、一方的经济情况等等原因。总之,综合考虑才能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二、财产处理原则
(一)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
(二)共同财产
1、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更详细的分割攻略?《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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