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其他文章 - 男性也可享受“产假”你造吗?
发表于:2014-09-28阅读量:(2544)
众所周知,女性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可是你可知道?男性同胞也有缴纳生育保险,并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仅男方缴纳生育保险,女方未缴纳的男方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享受“产假”(俗称陪产假)待遇哦。
虽然北上广都有规定男性可休陪产假,但是还是有所区别的,详情请参见下文:
北京作为首都,不仅是政治经济中心,立法也走在前端,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夫妻双方,虽然只有男方一人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但其妻子为晚育初育(女子在24周岁以后第一次怀孕)的,男方即可依法享30天的晚育陪产假,以及晚育奖励津贴(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但是这需要男方向公司申请才可以享有哦。北京地区的男同志们,这么好的福利政策你们知道吗?
上海地区的同北京一样,经济一直领跑全国,立法当然也不甘落后。《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就有明确规定,即使只有男方一人缴纳生育保险,女方初育晚育的虽然女方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但是男方依然可以享有3天带薪陪产假,虽然只有北京的十分之一,但聊胜于无对吧?
最后是广州,广州地区关于生育津贴的规定跟上海北京大同小异,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10天的看护假,并且这十天还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发放工资哦。广东地区的男性同胞 “产假”你们都休了吗?
虽然实行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就业、均衡企业之间的生育保险费用,但是,能让男同胞们也休一休陪产假还是值得的,望全国地区都能向首都看齐,让男性休陪产假不再是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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