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合同纠纷 - 在合同书上盖人名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表于:2013-04-27阅读量:(16679)
案情:
甲向开发商乙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双方按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盖人名章,乙公司在合同上盖公章。请问: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解答:
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签署有三方式:签字、盖章或手印。但“手印”应为指纹印迹,而非人名章,因此在合同书上盖人名章是无效的。
本案中,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发生法律效力,甲不能以人名章盖章,而应以签字或者摁手印的方式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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