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创业经营 - 公司发起人约定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发表于:2013-04-17阅读量:(3977)
案情: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王某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与甲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甲公司行使,公司成立一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请问:该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解答:
视该股权转让协议所附期限而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为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则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本案中,该股权转让协议有效。股权交易双方将合同设计为附期限的合同,约定股权转让时间为公司成立后满一年,并没有违背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
我们易法通为您提供专业的股权转让协议代写。
【特别注意!!!】易法通的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为了您更好签订合同。但是我们还是建议您在使用模板前咨询律师,以确保您的利益最大化。
我们的全国服务咨询热线:4008-515-666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